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赴云南、内蒙古、河南与陕西等地学习调研

 










   为了加强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与兄弟学院之间的交流学习, 12月8-16日,广西分院谢佳副院长与陈熙禄副院长分别率队前往云南分院、内蒙古分院、河南分院与延安干部培训学院、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了调研、学习。
    各地分院(学院)对广西分院一行进行了热情的接待,并对调研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,分别带领调研组一行进行了实地考察,并开展了座谈会。在调研座谈会上,各地分院(学院)分别介绍了本院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情况,还分别就各自开展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    本次的调研、学习,加深了广西分院与各地分院(学院)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友谊,开阔了我们对法官教育培训的视野。各地分院成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、民族法官教育培训及涉外法官交流培训经验,对学院今后开展法官教育培训、干部专题教育及涉外交流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。
    今后,广西分院将与各地分院(学院)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,并将开展更多的交流与合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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